「黃國昌是不是太久沒碰憲法了啊?」林智群今天傍晚在臉書發文指出,《憲法》規定行政院對立法院負責,但沒規定司法院對立法院負責,大法官第461號解釋也說其他3院院長不用到立法院,「立法院盯行政院,監察院盯司法院(法官),我以為是常識。」立法院有預算權,難道就代表立委有質詢權?其他院都要向立院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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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智群表示,吳三龍之所以到立院,是因為他負責司法「行政」業務,與預算有關所以到立院,但立委只能針對「司法行政業務」詢問,而不是針對司法個案,但黃國昌明顯是在問個案,吳三龍當然不用回答,因為那是司法權的範圍。

至於黃國昌臨時提案,要求司法院2個月內向立院司法法制委員會提出調查報告結果,林智群則以「慘不忍睹」來形容,批評「有誰這麼明目張膽管到司法個案了?結果司法委員會一堆沒憲法概念的委員還通過欸。今天你們可以關心這個案子,哪天也可以關心其他案子,這不是把手伸進司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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