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男告訴法官,自己與妻子感情不睦,已經分房很久了,才會去外面找妹子,抒發個人情慾,但這並未影響工作表現,也沒造成部隊軍事利益受損,何況事後已獲妻子諒解,2人也已離婚,自己服役期間考績正常,離服役期滿20年只剩2年多,竟因個人家庭因素受到「大過2次」懲罰,還被勒令退伍,這麼重的處分不符合比例原則,而且同袍伍男2014年曾因網路性交易被抓,軍方卻只記他申誡2次,處罰輕重明顯不公平。
辯開房只按摩遭打臉
審理時,軍方指出王男2021年2月接受內部評議時,聲稱曾與女子「琳琳」去飯店只是按摩,否認性交易,但評議委員詢問他跟伍男傳訊提及對話「3P」、「一直抖,X得不要不要的,下面很漂亮」、「屁股不錯」、「3/1/1」等語,是否為「按摩」用語,王男對此無法明確解釋。
另外,王男曾傳訊向妻子認錯:「有婚外情、求妳原諒、原諒我好嗎、就是沒戴套、我知道我錯了。」評議委員問王男:「按摩是否需要戴套?」,他無言以對,因此軍方推斷王男確實與琳琳性交易。
軍方強調,王男是少校飛行員,知識絕對在水準之上,卻對軍令置若罔聞,只為滿足肉慾,竟違反《社會秩序法》在營外與民女性交易,還向同袍伍男分享性交易心得,敗壞軍中及社會風氣,並侵害妻子權益,嚴重影響軍譽形象,記他大過2次並無不當。
妻驚見「內射」訊息
法官審酌王妻從2019年1月到隔天6月間,多次向陸軍航空第601旅檢舉丈夫嫖妓,請求調查,另外,王男曾傳訊給琳琳:「上次跟妳有內射、喇舌。」被妻子截圖質問是否沒戴套,王男回覆妻子:「對不起,我知道我錯了,不求妳能原諒。」加上同袍伍男也向軍方坦承,性交易管道是他提供給王男的,王男也會主動和他分享性交易過程、心得。伍男還說:「王妻發現丈夫性交易,打電話責罵我為何要提供性交易訊息。」法官因此認定王男花錢與琳琳嘿咻。
綜合以上事證,法官認為王男觸犯《陸海空軍懲罰法》「言行不檢」、「不守社會秩序」、「經民眾檢舉有損軍譽」等懲罰事由,軍方決議記2大過並無不當,至於同袍伍男曾經上網找援交妹只被記申誡2次,法官認為伍男當時未婚,情節跟已婚的王男不同,軍方處罰並無不公平,因此判決駁回王男希望撤銷記過處分的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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