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表示,初三早上6時許,李女(57歲)在位於鳳山中山東路上的檳榔攤準備開店營業時,發現店內地上散落煙盒疑似遭侵入,經清點店內物品後發現店內各品牌香煙共30包遭竊。

但李女報案時,堅持除了損失除30包香菸外,還少了一個塑膠袋,疑似是竊嫌用來裝走香菸所用,要求報案紀錄寫損失是3001元,這「1」元一定要紀錄上去。

向嫌使用檳榔攤內的塑膠袋裝贓物30包香菸。讀者提供
向嫌使用檳榔攤內的塑膠袋裝贓物30包香菸。讀者提供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派員到場勘查、採證,並調閱店家監視器影像畫面,發現竊嫌於24日2時許入內行竊,比對特徵後認出是向男(42歲)所為,於25日17時許於鳳山區中山東路ㄧ帶將向男查緝到案。
    
    向男坦承犯行,稱其徒步行經該處時,發現檳榔攤大門未關店內空無一人,臨時起意進入店內徒手行竊櫃上菸品,得手後徒步逃逸。竊得菸品已至工地變賣給不知情工人,不法所得2000元也已花光,警方詢後依竊盜罪將向男移送偵辦,當時氣噗噗的女店員也氣消了「人有抓到就好」。

向嫌偷了香菸後離開。讀者提供
向嫌偷了香菸後離開。讀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