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華耀通運公司網頁記載,該公司是一家專業辦理台灣、大陸、港澳各地貨物快遞,海空運包稅正當運輸,合法報關,門到門服務。並提供快速,安全,可靠,平價優質且合法的運輸服務,服務項目包括小額貿易報關運輸、快遞運輸、海運散裝整櫃包稅運輸、以及空運包稅回台運輸。

全案起因於一家專門經營兩岸海運的公司的負責人,多年前透過地下匯兌自中國匯錢到台灣,沒想到地下匯兌業者當時匯回台灣的那筆錢,包含了詐欺集團的不法所得,警方懷疑這名業者疑為詐欺集團成員,將他函送北檢偵辦。

這名業者到案後表示,當初他是透過地下匯兌將錢從中國匯回台灣,他只是確定當時錢有進到帳戶,不知道地下匯兌公司是用什麼方法,為了證明自己的清白,業者也具體說出幫他匯錢的公司為華耀通運公司。檢察官在聽完業者的供詞後,指揮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展開調查,發現確有其事,因此將該名業者涉及的詐欺罪處分不起訴,同時對華耀通運公司發動搜索約談。

檢察官調查後認為,華耀通運公司並非銀行業者,不能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但涉嫌自2017年開始至2020年間,提供台灣及大陸地區銀行帳戶,提供不特定人匯兌人民幣與新台幣的服務,匯兌總金額逾4億元,認為該公司負責人王俊祥及公司楊姓業務及合作伙伴龔姓男子涉嫌違反《銀行法》第29條、第125條的地下匯兌罪嫌,今天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