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政府今天下午對18日的火災事故舉行通報會,會上證實死亡人數達29人。
北京公安局刑事偵查總隊長孫海濤表示,包括北京長峰醫院院長(王姓)、副院長(汪姓)、總務科主任(王姓)、施工公司負責人(王姓)、現場施工人員(程姓)等12人,涉重大責任事故罪,已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等候案件進一步偵辦。
媒體澎湃新聞報導,長峰醫院消防違規前科累累,根據長峰醫院2017年發布的《主辦券商推薦報告》,子公司上海曹安於2014年,因搭建臨時建築物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設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分別被處以行政處罰2000元人民幣(約8870元台幣)、1.9萬元人民幣(約8.4萬元台幣)。
2015年,子公司山西長峰因堵塞安全出口被罰款1萬元人民幣(約4.4萬元台幣);此外,子公司馳雲網絡辦公室裝修改造工程,未依法進行消防設計備案、未依法進行竣工驗收消防備案,合併執行罰款3500元人民幣(約1.55萬元台幣)。
今年2月,長峰醫院旗下的貴陽長峰領航醫院又因消防設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被處罰款4萬元人民幣(約17.7萬元台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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