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收到110年度綜合所得稅直撥退稅款,疑惑為何退稅金額與申報時的退稅金額不同,另外,還收到1張由國稅局寄來的「退稅抵繳通知書」。

對此,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納稅義務人有應退稅款,依法應先抵繳其積欠稅捐,且抵繳欠稅範圍並未侷限國稅,也涵蓋地方稅欠稅。

抵繳後有剩餘,才會撥入指定帳號或寄發退稅支票(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兌領,並同時寄發「退稅抵繳通知書」,讓納稅義務人了解退稅金額不同的原因。

國稅局也提醒民眾,絕對不會以電話通知民眾去ATM進行轉帳退稅,呼籲民眾務必小心提防,以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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