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王美花今出席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COVID-19疫苗及冷鏈之購買、廠牌、價格、劑量、施打及相關預算執行情形與效益」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王美花於「經濟部提供企業引進國外疫苗相關諮詢、仲介協助及服務情形」書面報告指出,COVID-19疫情擴散至全球各地,國內各界去年對疫苗需求殷切,政府對於民間企業尋求疫苗供應源,表達感謝並歡迎。

王美花表示,衛福部是疫苗審查的專責機關,經濟部是企業的對口,針對企業提出疫苗的意見,經濟部統整資訊及訴求後,再轉由衛福部進行後續審核,扮演企業和政府間的橋樑,以期疫苗採購完成後,加緊施打,維護民眾健康。

在開放企業申請 COVID-19 疫苗專案輸入部分,王美花表示,一切依照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去年5月28日公布「地方政府或企業申請 COVID-19 疫苗專案輸入流程」,申請者須檢附申請檔,包含執行計畫書、數量及計算依據、供貨期程、有效期限、藥品說明書、冷鏈及倉儲設備、原廠授權書、海外上市證明或替代文件,以書面方式向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提出申請,由該署召開專家會議審查,依指揮中心防疫政策使用。

王美花表示,申請企業擬優先自用比例或數量,應於其申請執行計畫書中敘明。

王美花表示,經濟部擔任企業疫苗意見統整服務窗口為推動產業升級轉型,該部依「經濟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設置要點」設有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另考量衛福部是疫苗審查的專責機關,而經濟部是企業的對口,若企業有任何關於疫苗的意見,由經濟部統整資訊及訴求後,再轉由衛福部進行後續審核,扮演企業和主管機關間的橋樑。

王美花表示,經濟部爰特責成該部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自去年6月1日起擔任產業疫苗服務窗口,指定專人及專線電話(0800-000257)提供企業相關諮詢轉介服務。

至於諮詢及轉介情形,王美花指出,經查自去年6月1日至7月22日,產業競爭力發展中心共提供前述疫苗專案輸入及疫苗施打(例如建議將食品從業人員列為優先施打對象)等事項的諮詢服務共37件,其中18件係詢問疫苗專案輸入相關問題、19件係施打疫苗建議,相關優先施打對象建議意見已轉送衛福部參考;另企業如有前述疫苗專案輸入需求,皆請其向衛福部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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