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八堵分駐所24歲男警蘇昱鴻今年2月29日在值班台工作時,遭患有急性精神病的簡姓男子竊車後狂飆,並高速衝進派出所釀蘇員喪命。沒想到基隆警察局向上呈報蘇係「因公殉職」,卻遭警政署認為蘇員在所內執行守望勤務,突遭外力意外死亡,應屬「因公死亡」,未達「因公殉職」標準,引起與論譁然。而上周六新北市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28歲員警黃瑋震乘車巡邏時,遭毒駕男高速逆向撞死,恐也因「出勤公務或重大案件」才算「因公殉職」,導致撫恤金與慰問金恐出現巨額落差。基隆市長謝國樑認為蘇員應被認定為「因公殉職」,並表示若無法爭取到最優撫卹條件,不排除透過募款協助蘇昱鴻家屬爭取權益。警政署則強調,尚在審查階段,將彙整相關意見後再次審議,全力助蘇員遺族爭取最優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