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岡山分局彌陀分駐所員警2/5晚間8點多,執行巡邏勤務,行經彌陀中正路段時,看到李男騎車沒戴安全帽上前攔查,心虛的李男,向警方坦承「剛剛有喝一點點(酒)」,警方對其酒測,這哪是一點酒,酒測值高達0.97mg/L(正常值不得逾0.15 mg/L),超標逾5倍多。

據了解,李男平日在市場工作,2/5中午收攤後,到處找人飲酒,喝到晚間8點多,騎車欲返家,騎到一半,就被警方攔檢。

李男(右)七度酒駕被警方攔檢,體認難逃牢獄之災,沮喪地抓頭。讀者提供
李男(右)七度酒駕被警方攔檢,體認難逃牢獄之災,沮喪地抓頭。讀者提供

警方指,李男已是第七次酒駕,符合酒駕新制累犯規定,需加重處罰,此次酒駕可罰18萬元,另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可處3年以下徒刑,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另李男沒駕照可罰6000元,沒戴安全帽可罰500元,都一併開單。

  警方指,李男先前已因酒駕,入監服刑兩次,現又再因酒駕被抓,面對員警詢問時,他說,早忘了是第幾次酒駕,只記得「每次都超標」,最後看到酒測值,體認又要再被關,當場槌頭、搥胸、手指天空,懊惱地稱要跟老天說話。

警方將七次酒駕的李姓男子上銬移送法辦。讀者提供
警方將七次酒駕的李姓男子上銬移送法辦。讀者提供

警方則指七次酒駕,要跟誰說話都沒用,隨即將李男上銬帶回警局偵訊後,依違反公共危險罪嫌將李男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