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地檢署表示,檢察官蔡宜臻昨日指揮北部機動調查站、檢察事務官偵辦新竹縣張姓縣議員在去年間,收受露營業者賄賂而向地方政府爭取施做工程案,持新竹地院核發之搜索票,總計搜索張的住處等相關處所共9處,並拘提、通知涉案者共7人到案。

新竹地檢署說,經檢察官漏夜訊問後,認張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收受賄賂罪嫌重大,今天凌晨2時許向新竹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至涉嫌行賄者5人由檢察官諭知交保5萬元。

新竹地院今天召開羈押庭後裁定張交保50萬元併限制住居,地檢署表示,將在收到裁定理由後研議是否抗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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