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局電偵大隊第二隊在上月接獲情資,有一不法集團利用臉書及通訊軟體,刊登不實「求職廣告」、「貸款廣告」或「誠徵家庭代工」等手法,誘騙民眾將存摺、金融卡、身分證及印章,以包裹寄到指定地點,再派員前往領取後,提供給詐欺集團使用。
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該集團陳姓主嫌具有竹聯幫和堂背景,成立詐欺收簿集團牟利,以月薪45K招募旗下成員,利用通訊軟體Telegram(紙飛機)指揮操縱成員,到全台各地火車站、高鐵站、捷運站置物櫃或便利超商,領取裝有人頭帳戶包裹,交給上手進行洗車(更改帳號、密碼)及試車(測試帳戶是否完好),確認帳戶正常後提供給幕後詐欺集團利用。
專案小組鎖定該集團動向後,展開攻堅搜索行動,檢肅陳姓主嫌及6名共犯到案,查扣手機、筆電、開山刀、折疊刀等證物,初步清查約有118個人頭帳戶,詐騙被害人匯入金額持續查證,訊後將全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及洗錢等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其中陳姓主嫌及吳姓小弟遭檢察官聲押禁見獲准;潘姓少年經少年法院裁定收容,其餘共犯以3到5萬元不等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