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 map的抓姦神器

google map「位置資訊分享」是2017年就新增的功能,只要男女朋友或夫妻在另一半的手機上開啟這功能並分享給自己,就可以即時GPS追蹤、監控對方人在哪裡,且若對方不知道google map這項功能,在一般操作使用上幾乎不可能會發現手機被設定過,無怪網友稱這是抓姦利器;但1名人妻偷偷設定丈夫手機分享位置,吃上《刑法》妨害秘密罪。

人妻從google map監控丈夫行蹤。示意圖,翻攝pixabay
人妻從google map監控丈夫行蹤。示意圖,翻攝pixabay

人妻偷偷定位丈夫 把此事告訴他麻吉

判決指出,高雄趙姓人妻在去年1月結婚前夕,未經未婚夫巫男同意,偷偷開啟他手機google map「位置資訊分享」功能,將巫男位置分享給自己,並勾選「直到關閉這項設定」,如此一來便能隨時查看巫男行蹤。

趙女偷偷做了這事後,藏不住秘密,告訴丈夫的麻吉江姓男子,表示自己可以隨時查看丈夫行蹤。去年4月,巫男和江男到火鍋店吃飯,江男想知道趙女是否已經關閉巫男手機位置分享功能,藉故向巫男借手機說要查個東西。

江男打開巫男手機google map程式後發現趙女婚後仍持續監看丈夫行蹤,覺得這樣不妥,便不動聲色關閉這項設定,讓趙女從此無法查看丈夫在哪裡。

原本不打算將此事告訴麻吉的江男忍了一個多月,最後還是終於告訴麻吉他老婆曾經如此監控他。

巫男知道後勃然大怒,與趙女吵得不可開交,同年9月兩人就結束8個月的短暫婚姻,巫男還對趙女提告妨害秘密罪。

人妻辯稱遭家暴被法官打臉

趙女被告固然坦承未經巫男同意,開啟google地圖中的位置分享功能,但矢口否認「無故」窺視他人活動,說是巫男家暴,她這麼做是為了避開巫男,等到深夜巫男入睡才回家。但檢察官查看趙女與江男對話後,並沒有發現趙女說詞可信之處,將她起訴。

法院審理時也不採趙女說詞,認為巫男在跟麻吉到火鍋店吃飯時,趙女曾透過手機定位知道他在哪裡,還特別打電話問他,根本與她說要避開巫男的說法相違背,無法律上正當理由,符合妨害秘密罪中的「無故」要件,依竊錄他人非公開活動罪將她判刑4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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