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業者在Dcard社群貼出徵才條件顯示,店內目前徵求正職及兼職人員,工作內容包括:製作餐點、協助補給、結帳等事務,並明定正職月薪33000至38000元,兼職時薪185-205元,上班時間有彈性,但沒有休息時間。月休8天,享年終獎金、全勤獎金及員工折扣。
但網友直接點出,依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故該名拉麵業者只寫出「月休8天」明顯不符規定。短期內可能沒問題,但長期下來員工就會被「吃假」,更何況還會遇到國定假日,若業者沒有額外支付加班費就會違法。
也有網友表示,現在的物價水準,每月33K到38K要做辛苦的餐飲業,若不住家裡,要在台北市生活實在困難,年輕人自然不會選擇,做個能正常上班、休假的行政職,每天舒服坐在辦公室,待遇也差不多,還不用面對客人。所以現在餐飲業即使月薪開到40K,甚至50K都不一定找得到人,並指出「餐飲業還開時薪185?改220-250應該就秒殺!」建議業者「加錢找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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