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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時,李男提出錄音事證,他曾質問胡女:「做愛完然後就叫他(林男)走了嗎?」胡女說:「他自己就走了。」李男追問:「那時候你們就發生關係了?」胡女回答:「是,我就是氣死了你知道嗎?因為我對你已經絕望,已經心死了,我沒有想到你會回頭,因為你就說你離定了。」

幼女稱「媽媽用高高木板擋著」

另外,李男也錄下他和女兒對話,他問女兒:「那男的也有去你們房間睡覺嗎?」女兒說:「有啊,到了之後一直在我們家睡覺呢。」李男又問:「他睡覺的時候用木板隔著哦?妳說用木板隔著是怎麼回事?」女兒說:「他和媽媽呢,用了一個高高的木板,擋著,就是在床中間。」李男問:「在床的中間擋著不讓妳看?」女兒說:「是的,就給我一小塊位置。」

對此,林男辯稱胡女是他妻子在世時的朋友,妻子死後,他跟胡女保持朋友關係,由於胡女離家要租房子,他就介紹親戚的房子給她租住,偶爾載她去採買生活用品,但絕無姦情。

堅稱媽媽跟叔叔一起睡覺

胡女則辯稱那時承認跟林男做愛,是以為李男有誠心要挽回婚姻,所以李男問什麼,她就隨便回答「是」,至於女兒說的都是編造的,因為女兒為了討好爸爸,所以編出一些話。

胡女也提出她跟女兒的對話錄音,女兒說:「我只是哄我爸爸開心。」、「我有點講得興奮過頭了,玩過頭了。」胡女問女兒編出哪些話,女兒說:「妳和叔叔(林男)在一起的那個,在房間睡覺,妳還記得嗎?那一次睡覺,記得嗎?」胡女否認:「不記得。」女兒接著說:「好吧,然後呢,隔著木板那個什麼的,那個事其實是我想編。」

但法官依據女兒的對話錄音,認為即使「床上隔木板」是她編出來的情節,但關於「媽媽跟叔叔一起睡覺」之事,她分別跟爸媽對話時的陳述是一致的,應該是事實,加上胡女曾對李男承認出軌,因此一審判胡女、林男要連帶賠償李男18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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