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誤事!宜蘭地院法官爛醉酒駕起訴 法評會建議罰4個月約60萬薪水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今年8月19日下班後喝了烈酒伏特加後開車回家,因跨越雙黃線遭值勤警方攔下,結果酒測值竟高達1.05毫克已達爛醉程度,經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後起訴,目前已停職。檢察官起訴時痛批他身為法官竟「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法官評鑑委員會今決議,將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現職4個月月俸,約60萬元。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宜蘭地方法院法官張軒豪,今年8月19日下班後喝了烈酒伏特加後開車回家,因跨越雙黃線遭值勤警方攔下,結果酒測值竟高達1.05毫克已達爛醉程度,經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後起訴,目前已停職。檢察官起訴時痛批他身為法官竟「知法犯法,明知故犯」,並建請法院量處適當之刑。法官評鑑委員會今決議,將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罰款現職4個月月俸,約60萬元。
【記者李俊毅/台北報導】總統府8月30日上午公布包括司法院正、副院長共7名大法官提名人選,但名單人選卻引發在野黨強烈不滿。國民黨團今表示,司法院長被提名人張文貞是民進黨國會改革釋憲案聲請方推薦的學者,副院長提名人姚立明,更是賴清德競選總統時競總主任委員,提名人選充滿綠色酬庸。倘若賴清德總統非要硬闖過關,這樣的大法官提名人選,國民黨團不會接受,台灣人民也不會接受。
【記者張欽/台北報導】綽號「蔡董」的士林地院前審判長蔡明宏,被控利用接送機會,趁機對年輕女法官、女書記官上下其手,案經「法官論壇」爆料後曝光,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蔡明宏,經他聲請移到台北地院審理期間,檢察官建請北院審酌蔡利用職務犯案加重其刑並具體求刑2年2月,台北地院今早依2個強制猥褻罪各判1年6月、1年,合併執行2年2月,可上訴。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法官王榮賓2017年在新竹地院任職時,擔任一件毒品案的受名法官,合議庭認為檢方起訴程序違背規定,判2名被告「公訴不受理」,此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一審判決有誤,撤銷發回新竹地院更審,王法官依規定應處理後續分案程序,卻無故延滯處理長達4年6月,嚴重影響被告的訴訟權益,法官評鑑委員會今決議將王榮賓報由司法院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申誡併罰俸1月,王榮賓目前月俸10多萬元。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律師鄭鴻威涉嫌當詐團軍師,還找其他律師接受落網的詐團車手委任,利用陪同偵訊等機會,將獲知的偵查秘密洩漏給詐團首腦,台北地檢署13日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另查出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涉嫌幫忙鄭男交付律師酬勞,還一度將300萬元款項放在法院辦公室,北檢今指揮廉政署搜索石育恩辦公室及宿舍,並約談石法官及居間傳遞訊息的鄭鴻威姊姊。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2005年在職時,因與3名女網友交往關係複雜遭投訴,考績被打丙等,後來他在聚餐時對2名女書記官大談「事業線」話題,還稱讚其中一女「事業線也不錯」,另涉浮報加班費6000多元,遭職務法庭認定利用職權騷擾、不實申報加班費,2019年判決免職。刑事部分,檢方針對加班費部分起訴他詐欺取財,另指控他「多次遭檢舉接受律師招待買春、收受賄賂」,涉犯財產來源不明罪,但最高法院維持歷審見解,判陳梅欽無罪確定。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今年3月在職時,涉嫌多次強抱一名已婚女部屬還塞情書,甚至摸她手臂、背部說:「妳好香。」監察院調查認定李男7度性騷擾女部屬,於6日將他彈劾,移送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法官評鑑委員會今也作出決議,報請司法院將李伯道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除他原本的懲戒法院法官職務。雖然李男已辦理退休,若後續被判撤職確定,依據《法官法》應從他開始領退休金及退養金起算,減少60%金額。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控在職時多次強抱一名已婚女部屬還塞情書,甚至摸她手臂、背部噁說:「妳好香。」已遭監察院彈劾,由懲戒法院職務法庭審理中。此外,李伯道涉嫌以院長特別費案支付親友聚餐費用,甚至將懲戒法院公費購買的咖啡豆帶回家,遭司法院函送台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今傳喚李伯道出庭。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士林地方法院法官蔡明宏2007年涉嫌約一名未婚女書記官吃飯後,開車上陽明山於後座吸她胸部,案發後,司法院人審會僅認定他不當邀約女書記官,決議記申誡2次,但蔡男去年又被踢爆涉嫌約一名女法官到陽明山用餐後,在車上捏她大腿還摳碰陰部,檢方偵辦這2案,去年依強制猥褻2罪起訴蔡男,由士林地院審理中。法官評鑑委員會針對女法官受害案,已移請職務法庭審理如何懲戒蔡男,並建議撤職。另外,司法院人審會為調查2007年女書記官被侵犯的真相,通知蔡男今早到司法院說明後,認定他涉嫌猥褻情節重大,有懲戒的必要,決議移送監察院審查是否彈劾。巧合的是,監察院今下午也約談蔡男,調查他所涉多件猥褻案。
【記者陳彩玲/台北報導】士林地院資深法官、曾任行政庭長的蔡明宏,2011年曾因性騷擾女書記官,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申誡2次,沒想到日前又被爆性騷擾年輕女法官,假藉關心工作,邀對方去陽明山吃飯後,在車上對她糾纏騷擾,雖蔡明宏否認犯行,但士林地院性騷申訴評議委員會調查後認定成立性騷,將把蔡明宏移送法官評鑑委員會進行個案評鑑。
【記者劉榮輝/台南報導】第四分局上月在執行交通聯合稽查,攔查到台南地院施姓法官妻子機車變更燈光顏色,開罰9百元,施姓法官聞訊趕到現場,大聲質疑員警攔檢行為擾民,且多次向員警表明是法官身分,引發議論。台南地院召開法官自律會審議認定施姓法官言行已嚴重損及司法形象,建議院長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士林地院資深法官、曾任行政庭長的蔡明宏,2011年曾因性騷擾女書記官,被司法院人事審議委員會決議申誡2次,日前又被爆性騷擾年輕女法官,假藉關心工作狀況邀對方去陽明山吃飯後,在車上對她糾纏騷擾,蔡明宏雖否認性騷,但法官評鑑委員會調查後,認定他碰觸女法官身體,今決議報請司法院將蔡法官移送職務法庭審理,建議撤職。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士林地院前法官陳梅欽2005年在職時,因與3名女網友交往關係複雜遭投訴,考績被打丙等,後來他在聚餐時對2名女書記官大談「事業線」話題,還稱讚其中一女「事業線也不錯」,另涉浮報加班費6000多元,遭職務法庭認定利用職權騷擾、不實申報加班費,2019年判決免職。刑事部分,檢方針對加班費部分起訴他詐欺取財,另指控他「多次遭檢舉接受律師招待買春、收受賄賂」,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財產來源不明罪,但高等法院維持一審見解,今仍判陳梅欽無罪。
【記者丁牧群、陳彩玲/台北報導】士林地方法院爆發霸凌爭議,民一庭日股法官蘇錦秀今在法官論壇貼文,揭露她擔任陪席法官的一個案件經過合議庭3名法官評議後,庭長陳章榮卻拒絕在判決書簽名,還以懲處來威脅書記官「不准公告判決主文」,涉犯妨害公務、強制、恐嚇等罪。蘇法官在文中引用台劇《人選之人-造浪者》經典對白:「我們不要就這樣算了,好不好?很多事情不能就這樣算了,如果這樣的話,人就會慢慢的死掉。」呼籲司法院查明真相,依法處理。
【記者丁牧群/台北報導】懲戒法院前院長李伯道被爆今年3月在職時,3度對一名已婚女部屬強抱性騷擾,還塞情書給她,被害人日前發聲明證實確有其事,李伯道也發聲明強調自己看到報導有如「晴天霹靂」,願坦然接受司法院調查,並指媒體「繪聲繪影」的報導與事實不符。但司法院「性騷擾申訴處理評議委員會」約談雙方調查後,今決議李伯道性騷擾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