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具名讀者問:

我是一個上班族,打算在明年和女友結婚,女友家裡很有錢,家裡開公司,她未來也將接手家族事業,女方爸媽答應我們結婚的前提,必須是女友未來接班家族企業後,我不能在家族企業任職,也不能干涉管理,還要我簽約公證,我想問即使我簽約,婚後違約會有問題嗎?如果未來她接手公司經營,讓我進入管理,會造成我們的婚姻無效嗎?

律師洪可馨。洪可馨提供
律師洪可馨。洪可馨提供

律師洪可馨答:

您好,目前法律上依照契約自由原則,基本上會尊重當事人訂立的契約內容,若是雙方合意達成的契約,原則上都是有效的,但是有一個前提是,契約內容不得違反「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或禁止事項」、「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若有條款是涉及上述三者的內容,就有可能會認定為無效的條款。

而婚前協議也是一樣的,基本上現今法律明文規定婚前協議可以寫的內容包括以下幾點:婚後居住地、夫妻財產制、家庭生活費用、自由處分金以及子女姓氏約定。這些是法律明文規定可以寫進去的,而其他沒有約定的就是以是否有違背「法律明文規定的強制或禁止事項」、「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三項原則作為一個界定,而婚前協議的意義,主要也是希望作為夫妻雙方婚後順利及可以有更好的生活為主,所以如果協議內容一味的對其中一方為過苛的要求的話,協議的內容很有機會會因為違反公序良俗而無效喔。

依照讀者所述的幾點,對於您的職涯規劃已經有過多的約束,且這與您與女友的婚姻並無太多的聯繫,且如果就上述約定有預立說,違反的話就必須離婚的字眼,這已經涉及到預立離婚協議的部分,在實務上已經有判決認為,婚前協議如果涉及預立離婚的約定,與善良風俗有背,故認定此份協議無效喔。

所以您所述的婚前協議的內容部分條款可能因為有違反法律規定而有機會被認定為無效條款,因此本身條款如果無效,自然就不拘束簽約的雙方,也不會有違約的問題,婚前協議也不得作為離婚或是婚姻無效的依據,所以如果依據您與女友婚後的規畫,讓您進入公司的管理階層,也不會造成您的婚姻無效喔。(法庭中心/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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