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溱說,鄰長業務包括政令宣導資料分送、推動守望相助、急難救助、災害通報等,工作繁重,有苦勞、功勞卻沒有酬勞,且交通費、電話費等常常都需要自己出,經常被村里民罵的也是第一線的鄰長,讓很多鄰長感到很無奈,「做到流汗、嫌到流涎」。
林明溱說,各縣市鄰長福利視縣市政府財政而定,以財政較充裕的六都福利較好,例如台北市、新北市每月補助鄰長1500元,台中市、高雄市每月為1500元至2000元的交通補助費,桃園市則是工作協助費每月2200元,為全國最高,台南是每年6000元(月平均500元)的工作慰問金。
至於中部其他縣市,苗栗縣每月編列550元為民服務費給鄰長,南投縣則是由縣府、各公所每年各編500元,合計1000元給鄰長,至於彰化縣、雲林縣則是未編列相關費用。
林明溱說,《地方自治法》所制定的《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並未明定鄰長福利,導致各縣市沒有統一標準,未來他選上立委將透過修法方式,在上開補助條例第7項增訂1項,「編列鄰長為民服務費,每月1千元」,由中央增加各縣市政府的統籌分配款,讓地方政府可以直接依法執行,不必再為錢傷腦筋,若修法成功,將會有14萬2431名鄰長受惠。
★快點加入《壹蘋》Line,和我們做好友!
★下載《壹蘋新聞網》APP
★FB按讚追蹤《壹蘋新聞網》各大臉書粉絲團,即時新聞到你手,不漏任何重要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