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公路警察局指出,此行為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1款「以其他方式危險駕車」之規定,將處以新臺幣6000元至24000元罰鍰,並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警方提醒,此類分心駕駛行為不僅違法,更可能引發重大事故,對駕駛人自己及其他用路人構成極大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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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照片顯示,該名駕駛人在行駛時完全專注於便當,用右手筷子夾菜、左手托便當的行為導致雙手皆未正常掌控方向盤。此情況下,一旦遇上突發狀況,例如前車緊急煞車、道路異物或車流變化,駕駛幾乎不可能迅速反應,極易導致追撞或多車事故。國道車速動輒高達每小時90至110公里,低頭僅3秒,車輛便已行駛70至90公尺,相當於盲駕長達20層樓的距離,後果不堪設想。
國道公路警察局強調,駕駛人行車應雙手穩握方向盤、雙眼注視前方,時刻保持專注,避免任何分心行為。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4條,駕駛過程中應避免妨礙行車安全的行為,包括用餐、操作手機或其他干擾行駛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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