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不爽爸把房子送看護 潛屋偷權狀
判決指出,吳姓富商名下有多筆不動產,他感念陳姓看護對他的照顧,將位在高雄市三民區壽昌路房屋過戶送給女看護。富商兒子知道後,認為父親隨意處置財產不利於他,於是前年8月16日趁父親在長庚醫院住院、看護陪同照顧之際,潛入父親位在鳥松區的住處,拿走看護三民區房產的所有權狀,又順手偷走父親另一處新興區房產權狀,以及相關人等的身分證和印章。
一審判富二代得去關
接著這名富二代涉嫌偷偷過戶父親新興區房產到自己名下,還沒成功,就被父親調閱住處監視器,發現他之前潛入屋內偷權狀的行徑。富商對兒子失望至極,怒不可遏,堅持提告,橋頭地檢署偵查後依侵入住宅竊盜罪和偽造文書罪起訴,一審法院分別判處這名富二代有期徒刑9月和5月,偽造文書部分可易科罰金。
富商要兒子吐還4800萬豪宅才談和解
吳男只針對不可易科罰金的竊盜罪提起上訴,偽造文書部分他繳完易科罰金已確定。雖然親屬間的竊盜罪可以撤告,但富商即便知道兒子要被關也不撤告,要求他把之前過戶給他的4800萬房產返還,他才談和解。
富二代見父親態度強硬,身段放軟向父親求情並改口認罪,最終保住豪宅免還爸爸,改以其他條件和解,高雄高分院審酌父親雖未撤告,但在和解後也幫兒子求情,改輕判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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