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產工會今(29日)指出,接獲台鐵楊姓員工反映,自2022年起因爭取調動未獲准,便遭到現任吳姓人力資源處長以剝奪受訓機會、刪除職務申請、刁難請假等職場霸凌。
楊姓員工已於2023年向台鐵提出職場霸凌申訴,並於同年由「職場霸凌調查處理委員會」做出霸凌成立決議,但吳姓處長不服結果再向台鐵提出申訴,沒想到台鐵受理後另召開「申訴處理委員會」竟推翻原本認定職場霸凌的決議,並在4次會議後於11月22日告知不成立結果,但相關理由都沒有告知楊姓員工,導致後續救濟困難。
今(29日)台鐵也對此表示,有關外界所稱遭台北市勞動局勞動檢查處指出未依規定執行預防計畫做成違法決議,經查是今年4月24日勞動檢查處派員檢查發現應改善事項,為人資處未處理檢核預防措施,目前已依預防指引處理檢核紀錄。
台鐵也強調,目前預防計畫為依勞動部預防指引所訂定,有關改善事項中針對申覆程序的提示也已完成修訂。另成立「申訴處理委員會」是因當事人提起申訴,依公務人員保障法規定組成,並無違法決議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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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鐵說明,此案兩方當事人均有依據提出救濟,針對雙方申訴及再申訴決定,以及申訴處理委員會所做決議,均予以尊重並依規定處理,如當事人須調閱11月18日調查處理委員會的會議紀錄資料也可配合提供。
另對這次案件台鐵則提出4點改善措施,包含請管理單位對員工持續關懷,避免造成員工在工作上覺得不滿且具有針對性,造成管理衝突;建議中階主管建立溝通橋樑,及透過心理諮商師提醒主管;建議調動時應及早告知,給予員工調適及準備;以及建議主管正視員工需求多互動溝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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