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官媒新華社報導,中國自12月1日起,正式實施《食用農産品市場銷售品質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要求銷售生鮮食用農産品,不得使用對食用農産品的真實色澤等感官性狀造成明顯改變的照明等設施,以防誤導消費者。

違反規定者,將由縣級以上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如拒不改正,將處5000元以上、3萬元人民幣(約2.2萬元、13.3萬元台幣)以下罰款。

報導引述北京市民趙女士說:「進了市場,一片紅光,肉顯得非常新鮮,買回來才發現不是那麼回事。」一些商超負責人也表示,要經常處理「生鮮燈」引起的消費者投訴。

業者常使用的生鮮燈,是透過增加特定光源顏色美化貨品外觀的燈具,是超市、菜市場、生鮮門市裡常見的營銷手段。例如,在日光燈下,豬肉顯得乾癟、暗沉,而切換到「生鮮燈」下,則變得紅潤、鮮亮。這種專門用來給生鮮産品提色增亮的燈具,被稱為生鮮「美顏燈」。

上圖為日光燈下的肉品;下圖為「生鮮燈」下的肉品。新華社
上圖為日光燈下的肉品;下圖為「生鮮燈」下的肉品。新華社

有香港媒體報導,新規上路後,在浙江杭州一超市內,不少消費者拿起肉類在燈光下仔細挑選,消費者馬小姐表示,「年紀大了,眼睛不好,原先用紅光燈很難看清肉到底新不新鮮。」現在白光燈下選肉比較看得清,也比較放心。

但也有肉鋪老闆坦言客流還是有影響,「老顧客是知道我們家肉好,但很多新顧客走過來一看,覺得肉色不夠紅亮,看看就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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