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今年1/19以附加12項負擔、14項保留廢止權、16項行政指導通過鏡電視申設新聞台,翁曉玲今接受《震傳媒》資深媒體人黃光芹網路節目《新聞不芹菜》訪問,針對鏡電視議題,她提到,關於資本額問題,NCC執照發出後說,3個月內資本額就要達到20億元,她昨上經濟部商業司去看,只有13.5億元,光是以這條就可廢照,畢竟5月就該滿足條件,但至今還沒。
黃光芹質疑,那為何NCC要給予同意?是不是NCC只是想要過一個場,讓鏡電視不要叫,因此給出3個月期限,時間一到期限到就開斬,有這意味嗎? 翁曉玲直言,可能想當爛好人吧,可能有些來自上級壓力,從兩位NCC委員王維菁、林麗雲不同意見書就可知道,認為台灣現在這麼多新聞台了,市場飽和是不需要的,NCC過去審查申請八大新聞台、台數科都沒有過關,但翁曉玲認為要打開市場、多多益善。
鏡電視爭議,大家聚焦裴偉錄音上,翁曉玲說,NCC有沒有必要調查錄音檔、對處分有何作用,她認為起不了太大作用,假設是真的,府院就沒有拿捏好分寸,不該介入NCC,NCC主委是否能挺過政治界干擾。 翁曉玲直言,政府的政風單位都不用去調查嗎?府院的政風單位也要查呀,有很多圖利罪,假借職權為他人圖利,這是很好的案子,政風要啟動調查有無這件事,無就還清白,怎麼可以蘇貞昌說不用就不用,現在有沒有獨立不知道。
翁曉玲強調,NCC是合議制,但近年趨向首長制機關,排案、審案,掌握各行政資源,不同意可以寫意見書,沒寫同意、不同意,但就算是同意了。 至於未來鏡電視命運,翁曉玲認為,過去10年都沒同意過,這次同意鏡新聞,過去鏡周刊在台灣社會印象走八卦路線,還是有挖掘弊案,NCC同意設置本來就奇怪,高度關心新聞品質,一定也會擔心做出不優質,如壹電視成立就有這樣的討論,光看附款這麼多就不想同意,若沒有政治力介入,他不認為會過。
黃光芹疑惑NCC到底有沒有標準?翁曉玲稱,NCC不是沒有標準,只是不是法律標準,而是政治標準,法律標準就會在同類型案件一視同仁,舉例,中天下架遞補52台卡了多久,因為要等到最愛華視,違反一般常理, 拖到有線見識受不了,只能放華視,已經違背過去行政慣例,現在的標準就只有政治標準。